教务处函〔2020〕57号
各教学单位:
2021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教材征订工作,保证教材能够准确及时到位,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塔里木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塔里木大学教材订购、供应管理办法》的要求及开课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确保进入课堂的教材均为符合要求的高质量教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教材征订必须以各学院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教材选用应体现思想性、科学性、创造性和适应性,内容应该具有开拓性与预见性,并结合本专业或学科当前发展方向、趋势,取材合适,深度适宜。
优先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国家级重点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农业部、工信部等省部级规划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杜绝问题教材及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必须统一使用由中宣部、教育部指定的教材,人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和历史与哲学学院的部分人文社科有关专业课程统一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确属教学必须,并与教材配套的高质量的教学参考的教材选用,从严掌握,经学院(部)分管教材院(部)领导和教务处处长批准后征订。对于某些课程只订教师用书,不订学生教材的情况,一律视为教师征订教学参考书处理,费用需由学院或个人支付。
对于本校教师公开出版(主编、副主编或参编)的非学校规划教材,需由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后方可征订使用。
二、教材选用流程
1. 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有关教材信息,及时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暂未落实任课教师的课程,由各系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2. 根据“谁选用、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教师认真填写《塔里木大学教材预订申请单》(附件1),系主任认真审核(必要时可召开相关教师会议集体讨论),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学院审批,留存学院存档,以便教学检查时核查。
3. 对于本校教师公开出版(主编、副主编或参编)的非学校规划教材,需由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单并填写《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表》(附件3)、《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论证意见表》(附件4),同意后方可征订。
4. 学院填报《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附件2)《塔里木大学购书人数确认单》(附件5),经学院(部)分管教学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三、相关要求
1.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作好课程安排,以避免漏订、多订、错订。
2. 所有授课课程、使用教材(含与教材配套使用的实验、实习教材,包括自编的实验、实习教材等)均请按《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附件)内容认真填写,不能漏填,不要随意更改。
3. 各学院提交的《塔里木大学购书人数确认单》,由班主任,主管院领导签字,教材购买时须按确认人数购买教材,无特殊理由不得更改。
原则上要求上课时每个学生必须有教材(学生可使用自行购买或借的旧教材),若教学检查中发现有学生没有教材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 请于2020年11月10日 前将《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一式两份(一份学院保存,一份交教务处),《塔里木大学购书人数确认单》一份《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论证意见表》一份《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表》一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报电子版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提高教学质量的高度出发,不断加强教材选用的精品意识,认真组织好教材的征订工作,保证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
联系电话:4682632
附件:1. 塔里木大学教材预定申请单
2.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
3. 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表
4. 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论证意见表
5. 塔里木大学班级购书人数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