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20〕49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兵团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整治的通知》(兵教发电[2020]8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全校范围内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整治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1),开展全面检查,特别是涉及到危化品的条目,要详细核查。
二、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9月24日),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
(二)现场检查阶段(9月25日)由保卫部牵头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全校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现场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9月26日—10月8日)各学院根据自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排除隐患,并在10月8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