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9〕34号
各学院、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推动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根据教高函[2019]8号文件《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塔里木大学选拔赛。为使本次大赛取得圆满成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成立学校竞赛组委会,负责管理和协调竞赛组织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利莉
副组长:石长青 张学东
成 员:井 波 白红进 任道全 周正立 王旭峰 王兴鹏
秀 梅 王学剑 樊志强 胡 斌 高贤强
三、组织方式
本次竞赛由教务处主办,负责对竞赛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信息工程学院承办,具体负责竞赛各阶段工作。
四、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和萌芽版块。“6”是6 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对话2049 未来科技系列活动。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 年 3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校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7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前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允许再报名参赛。
六、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七、赛程安排
1. 5月20日前,拟参加比赛学生将作品(含相关的说明材料)提交给信息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完成2019年第五届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报名工作。
2. 学校将在5月下旬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根据作品数量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奖项。
3. 评委专家组从各学院遴选产生,在作品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评选的优秀作品参加6月-9月的省级复赛。
八、大赛奖励
获奖选手除获得大赛组委会奖励外,学校将对获奖学生按照校教发[2018]11号文件相关政策给予奖金奖励及创新创业学分。
九、其他
大赛详情及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询。
未尽事宜请到逸夫楼401室或大赛专用QQ群:516712990 咨询,报名电子材料提交到mrgaotai@126.com,纸质材料交到逸夫楼401室。
大赛专项联系人:高贤强 联系电话:18935845886
盛善锋 联系电话:18997669530
请各学院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