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8〕61号
各学院:
为掌握我校实验室状况,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数据的上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报表上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报表学校需上报以下几项
表格样式见附件1
1. 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SJ1)
2. 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3. 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4. 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5. 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6. 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7. 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8. 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SZ1)
二、填制说明:数据统计时间范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第1、2、7、8项由教务处负责填写,第3-6项由各学院填写,其中第3项在文档中直接填写,第4-6项需在高校实验项目人员管理系统中填报,实验室按照一级实验室名称及代码填写,具体要求见附件2 。
三、时间要求:各学院填报的报表于 2018年8月27日前报教务处,电子数据发送到邮箱:326163276@qq.com(石建新),同时提供一份纸质材料,学院领导审核、签名、学院盖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19)。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报表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此次数据的上报工作。表格在填制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教务处问询:468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