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10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8〕28号

有关学院:

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新增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新学位办[2018]2号文件)的要求,新增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须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方能授予学士学位。我校2018年有艺术设计、应用统计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流管理四个专业需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经正式批准招生且目前未获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于2018年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二、审核标准

(一)学校党委和行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学科专业建设投入力度大,成效好;

(二)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相关文件齐备;

(三)师资队伍建设效果好,专业教师队伍结构比较合理,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占有较高比例;

(四)能开出所设置的全部本科专业课程,其中绝大多数课程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讲授,教学效果和质量较好;

(五)能按教学计划开出培养方案所列出的实验、实习课程,实验条件、教学条件(含图书、网络等)较好;

(六)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

(七)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措施严格,保障有力。

三、审核程序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须经本学科专家组讨论对申报专业的定位、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情况、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评议通过后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报教务处。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七份。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材料一式一份,装订(夹订)成一册。

上述申报材料须在4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联系电话:4683199。

希望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将授权审核申报工作做为促进本学科、专业建设的一次良好机会,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并认真组织申报材料。

附件:1.《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

     2.《2012年度经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

3.《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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