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8〕3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决定对教学场所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本次检查重点检查教学楼、实验楼、实习基地和低值易耗库房水、暖、电、仪器设备、危化品存放等。检查形式分为教学单位、相关部门自查和学校集中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教学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总结报教务处。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提交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希望各单位及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检查并及时整改,为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前
教学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学校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决定对各教学场所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教学楼、实验楼、实习基地、低值易耗品库房。
二、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与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教学楼内门、窗、水、电、暖、桌椅、黑板、粉笔、板擦、多媒体设备、卫生等;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内门、窗、水、电、暖、实验仪器、危化品存放和室内卫生等;低值易耗品库房水、电、暖、危化品存放、卫生等。
四、检查时间
单位自查时间:2018年2月26日
学校检查时间:2018年2月27日
五、集中检查分组
教务处联合后勤管理处赴各教学楼与实验楼进行分组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分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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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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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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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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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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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7日 (星期二)
上午 10:00--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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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长青、雷长柱、王玉丽、后勤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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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科楼、综合楼、动科基地、植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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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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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峰、刘兵、石建新、
后勤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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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楼、基科楼、食品实验楼、低值易耗品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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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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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玲、顾继岩、王鑫、
后勤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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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楼、2号楼、逸夫教学楼、逸夫实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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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负责的教学场所检查做到全覆盖。
2.各教学单位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在《塔里木大学教学场所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进行记录并将需维修维护的部位、设施上报后勤管理处或保卫部进行整改。
3.各教学单位在自查与学校集中检查工作结束后,于2018年3月3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本单位《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前教学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报告》。
塔里木大学教学场所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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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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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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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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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问题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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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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