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前教学场所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2-25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83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决定对教学场所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本次检查重点检查教学楼、实验楼、实习基地和低值易耗库房水、暖、电、仪器设备、危化品存放等。检查形式分为教学单位、相关部门自查和学校集中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教学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总结报教务处。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提交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希望各单位及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检查并及时整改,为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前

教学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学校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决定对各教学场所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教学楼、实验楼、实习基地、低值易耗品库房。

二、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与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教学楼内门、窗、水、电、暖、桌椅、黑板、粉笔、板擦、多媒体设备、卫生等;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内门、窗、水、电、暖、实验仪器、危化品存放和室内卫生等;低值易耗品库房水、电、暖、危化品存放、卫生等。

四、检查时间

单位自查时间:2018年2月26日

学校检查时间:2018年2月27日

五、集中检查分组

教务处联合后勤管理处赴各教学楼与实验楼进行分组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分 组

时 间

人 员

检查地点

第一组

2018年2月27日

(星期二)

上午

10:00--19:50

石长青、雷长柱、王玉丽、后勤人员1人

农科楼、综合楼、动科基地、植科基地

第二组

王旭峰、刘兵、石建新、

后勤人员1人

工科楼、基科楼、食品实验楼、低值易耗品库房

第三组

朱晓玲、顾继岩、王鑫、

后勤人员1人

1号楼、2号楼、逸夫教学楼、逸夫实验楼

六、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负责的教学场所检查做到全覆盖。

2.各教学单位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在《塔里木大学教学场所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进行记录并将需维修维护的部位、设施上报后勤管理处或保卫部进行整改。

3.各教学单位在自查与学校集中检查工作结束后,于2018年3月3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本单位《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前教学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报告》。

       

       

         

 塔里木大学教学场所安全检查情况记录

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

检查人员

存在的问题

出现问题部位

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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