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7〕94号
各教学单位:
为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提升专业内涵,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与效益,深化专业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级特色品牌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国家区域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结合优势特色学科的建设,发挥已有的专业优势,推进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紧密结合,确定专业发展目标,按照强化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建设一批校级特色品牌专业点,在同层次、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中处于先进地位,对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与校内其他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在现有专业建设成果基础上,争取在“十三五”期间,新增校级特色品牌专业10个,各学院应把特色品牌专业建设作为一项重要、长期的工作,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精心策划遴选优势明显、有重点学科技撑的专业进行特色品牌专业建设。
特色品牌专业建设要达到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时代要求,专业建设、改革、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在省内达到领先水平,具有很高社会声誉的目标。通过特色品牌专业建设,进一步优化学校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发挥特色品牌专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建设内容
特色品牌专业建设应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科学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反映专业发展走向和建设水平。主要建设以下内容:
1.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思路,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创新性和科学性。
2.明确培养目标,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使其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并具特色,在实施过程中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制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发展目标,引入创新创业教育,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3.注重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研究,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
4.吸引产业、企业用人部门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的制定,发展校企联合办学,使专业人才培养符合时代要求,满足社会需求。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梯队合理,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教师培训、交流和深造的有效机制,鼓励专任教师到国内、外高校和相关产业或领域一线学习提高,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努力锻造校级、自治区级教学名师与教学能手。
6.加强课程与教材建设,形成教学特色,特色品牌专业要在课程和教材建设上有相应的体现,按照新世纪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过程、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反映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新要求。引现代信息化技术进课堂,丰富教学手段,推进学生自主学习,开展探索式、研究型教学。提升教授、副教授上课率,鼓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师资队伍应用教学实际。出版特色鲜明的专业系列教材,优秀教材使用等明显高于同类相关专业。
7.改革实践教学体系,依托相应的重点学科、专业硕士点,为专业建设提供良好的支撑,与相关行业、企业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建立学生开展实践实习的有效机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实践动手能力,建立学校、用人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突出特色,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8.教学改革成果突出,通过特色品牌专业建设,在发挥专业优势和办出特色方面取得突破,取得显著人才培养成效,人才培养质量好,综合实力强,毕业生就业率居同类高校前列,具有鲜明特色和较高的社会声誉,提炼有效教学改革经验与建设成果,发挥推广和示范作用。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应有较强的学科与学位点支撑、良好的教学基础设施条件,在同类专业中优势明显、特色突出。
2.申报专业应制定相应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科学的考核指标。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3. 办学条件优良,有良好的学术研究环境和学生开展探索性学习及参与科研的条件与制度保障。具备较为丰富的专业图书资料和现代化教学仪器设备,校内外的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够较好地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
4.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术知名度,职称为教授,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
5.与社会联系广泛,社会声誉较高,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合作方面有良好的机制与途径,合作密切。
6. 培养的学生质量较高,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连续培养有3届以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质量较高,综合素质良好,就业率高,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
四、申报程序
1.学院申请。
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积极准备,由专业建设负责人填写《塔里木大学本科特色品牌专业申报表》,经学院评审后交教务处。每个学院可申报2个专业。
2.学校评审。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专业进行评审,确定拟建设校级特色品牌专业名单,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特色品牌专业负责人根据评审专家意见,梳理建设规划方案,制作《塔里木大学特色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正式立项建设。
五、材料与上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7年10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一式11份,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顾继岩
联系电话:4680810
附件:塔里木大学特色品牌专业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