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里木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12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759

各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按照兵团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实习基地进行了安全检查,现将检查工作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2017年4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总体工作。

2. 向各教学单位、各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检查范围、检查时间、检查路线及具体要求等。  

3. 2017年4月11-21日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整改活动,并形成安全隐患台账及自查报告。

4. 2017年4月26日学校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学校所有实验室进行无遗漏的全覆盖安全排查。

5. 2017年4月27日学校召开教学工作会议,专题通报此次检查中出现的情况,并责成各相关单位进行再次整改。

6. 2017年5月6日与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联合,在全校实验室管理人员当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通过专题讲座和现场演示,强化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忧患意识、安全意识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

二、检查过程

2017年4月26日,由学校教务处、保卫部,后勤管理处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实验室安全联合检查组,对全校教学实验室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检查组对全校130个二级实验室、3个校内实习基地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重大事件应急预案、实验(训)室的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项目,重点对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用电用水等进行了详细查看。

此次检查,各相关部门、各学院均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教务处处长带队,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也带领本单位实验室队伍积极配合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基本做到了有制度可依,有规章可循,有专人负责。各院(系)实验(训)室防火、防爆、防盗、用水用电、仪器操作方面基本规范,无重大安全隐患。同时,检查组也发现了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制度管理、安全教育方面:

1.个别学院未落实安全责任人:人文院、经管院、生科院、植科院、动科院缺少正式安全领导小组文件。

2. 部分实验(训)室无管理制度牌上墙:人文院制度没有上墙。

3. 部分实验(训)室无安全责任人标牌:生科院、植科院、动科院没有安全责任人标牌。

4. 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全面:植科院、动科院上课前对学生进行实验相关安全操作培训,全校均未对学生进行消防应急等方面开展培训。

   (二)防火、防爆、防盗安全管理方面:

1. 部分楼层消防栓水带损坏:基科楼、农科楼消防水带老化。

2. 部分楼层安全出口指示牌损坏:农科楼(植科院)大厅安全出口牌损坏。

3. 部分实验室和库房配备消防设施不合理:农科楼(植科院)104试剂库房无灭火器农科(植科院)109室灭火器放于门后,不方便取用农科楼(植科院)114室无灭火器;逸夫实验楼仅楼道配灭火器;工科楼火灾报警器损坏逸夫教学楼无火灾报警器。

4. 部分化学试剂库房通风不好,朝阳面的化学试剂库房夏季气温高:农科楼(动科院)水产实验室库房、基科楼有机化学实验室库房朝阳面,阳光照射夏季温度高,无排风扇。

5. 部分化学试剂库房未安装防盗门和护窗:大部分实验室库房设在实验准备间,普通木门且无护窗。

   (三)用水用电、环境安全卫生安全管理方面:

1. 部分实验(训)室水龙头损。

2. 部分实验(训)室电路无法满足实验需求:农科楼(植科院109试验台电路有问题,机电院土槽实验室线路老化,信息院机房线路老化。

3. 部分实验(训)室,仪器用后未及时关闭电源。

  (四)仪器操作、化学试剂安全管理方面:

1. 大部分气体钢瓶放置不合理:只有生科院物理化学实验室、植科院土壤实验室有气瓶柜,其他实验室均没有气瓶柜。

2. 高压灭菌锅等特殊设备缺少安全提醒。

3. 部分实验室缺少危化品台账:生科院有机化学实验室没有近几年台账;植科院园艺试验站农药无台账;水建院、植科院台账不规范。

4. 部分实验室无应急预案且没有上墙:机电,水建应急预案已上墙,其他学院均缺少。

5. 大部分化学试剂柜是玻璃窗柜子,安全性不高。

6. 废液处理监管不严:植科、生科、动科、水建存在向下水道倾倒实验废液现象。

、整改措施

   (一)制订并落实完备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存的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制度中,有的已不能适应当前高校实验室建设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实验室管理部门、各院(系)应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重视程度,结合实验室建设发展与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适合本校当前实验室建设发展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实验室应急事件处理预案,规范实验室工作的操作流程。

   (二)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实验室未明确安全责任人的责任权利,使得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无法真正落实到位,应有作用无法发挥。为此,学校各级应从上到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责任人的责权利。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及其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

   实验室安全不单纯是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责任,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每个师生同样肩负着维护实验室安全的责任。应制作实验室安全手册,对师生加强安全知识的教育,强化安全管理观念。另外,对师生要普及一般急救知识和技能,如: 烧伤、创伤、中毒、触电等急救处理办法,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尽量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四)严格按照使用规范操作设备

   提高师生实验操作能力,要求无论师生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流程开展实验。要注意实验室内的温度、湿度、空气要求,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良好的工作状态。尤其要注意实验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水源、电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五)加强化学试剂安全管理

   各学院化学试剂库房须统一安装防盗门和护窗,要注意库房温度和通风情况,建立危化品台账,同时加强化学试剂的保管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存放试剂,规范试剂领取和使用,使用后的废液禁止随意排放,要用专用容器回收废液废渣。

    (六)注意实验室卫生,消除安全隐患

    要注意保持实验室的卫生,定期组织人员清扫整理室内并形成制度,保证实验室地面、墙壁、门窗、仪器设备等部位卫生,防止灰尘堆积引起火灾隐患。

、整改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具体方案,要有明确的时间节点,2017年5月22日前将整改措施具体方案及库房防盗门、窗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19室),学校将根据整改方案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附件:库房防盗门、窗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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