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04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751

各教学单位:

2017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教材征订工作,保证教材能够准确及时到位,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塔里木大学教材选用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及开课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教材的征订必须以各学院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选用的教材内容应该具有开拓性与预见性,并结合本专业或学科当前发展方向、趋势,取材合适,深度适宜。

(二)优先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国家级重点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

(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四)教材参考书及其他教辅教材原则上不予征订,如确有需要,经各学院分管教材负责人和教务处处长批准后征订。对于某些课程只订教师用书,不订学生教材的情况,一律视为教师征订教学参考书处理,费用需由学院或个人支付。

(五)对于本校教师公开出版(主编、副主编或参编)的非学校规划教材,需由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单并填写《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论证意见表》,同意后方可征订。

二、教材选用流程

1. 教材的选用应由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有关教材信息提出选用意见,各系组织任课教师集体讨论,制定订购计划,系主任审核,并最终由主管教学领导审定。

2. 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学计划列出所有开课课程,并根据年级、专业、选用教材名称、书号、出版社等信息汇总填写《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

3. 对于本校教师公开出版(主编、副主编或参编)的非学校规划教材,需由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单并填写相应表格,同意后方可征订。

4. 各教学单位将《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

三、相关要求

1.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作好课程安排,以避免漏订、多订、错订。

2. 所有授课课程、使用教材(含与教材配套使用的实验、实习教材,包括自编的实验、实习教材等)均请按《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附件)内容认真填写,不能漏填,不要随意更改。

3. 各学院需提交《塔里木大学购书人数确认单》,由班主任,主管院领导签字。原则上要求上课时每个学生必须有教材(学生可使用自行购买或借的旧教材),若教学检查中发现有学生没有教材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 请于2017年5月 15日 前将《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一式两份(一份学院保存,一份交教务处),《塔里木大学购书人数确认单》一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教材的征订工作,确保选用教材的层次性和适用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联系电话:4682632

附件1: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

附件2: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表

附件3: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论证意见表

附件4:塔里木大学班级购书人数确认单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Copyright @ 2009 Academic Affairs Office of Tarim University 塔里木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 新疆阿拉尔市 邮编: 843300 电话: 0997-4680625 邮箱: dxjwc@taru.edu.cn

您是网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