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7〕43号
各教学单位:
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常规性工作,为进一步强化过程监控,深入了解我校各项教学工作运行现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第9—12周(4月24日-5月19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务处全面负责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和结果汇总工作。各教学单位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执行。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情况(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教师教学纪律和各教学环节执行情况);
2.系(教研室)活动检查;
3.教学档案管理情况;
4.学生的学习情况(如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和学习效果,班级学风建设等情况)。
三、重点检查
1.实践教学及其管理规范检查
为加强实验、实习教学及实验室、实习基地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性,确保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将对实践教学进行抽查,会同校督导组对实验课程进行检查,同时开展实验室管理安全检查。开展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检查。
2.教学秩序检查
为全面了解学校教学运行现状,学校将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抽查教学秩序。通过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学校教学运行、教风学风等情况,凝聚各方力量,努力营造教师爱教、学生乐学的良好育人氛围,以促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3.教学资料检查
教学文件是教师教学的基本教学材料,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将对教师教案、讲稿、大纲、教学日历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进行通报。
4.试卷复查
抽查2016-2017第一学期试卷的批阅情况及其平时成绩的给分依据。
5.听课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主要检查领导干部、专家督导及同行之间听课情况,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听课统计结果将在教学例会中进行通报。
四、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用学校检查与各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各教学单位通过专题研讨、座谈会、听课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教学现状及问题。鼓励各教学单位围绕期中教学检查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活动。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4月24日-5月19日)
各教学单位自查小组根据教学检查安排制订检查计划,通过听课、查课、召开各种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检查工作,并形成简要文字汇报材料。
第二阶段:汇总交流(5月22日-5月26日)
1.各教学单位自查结束后,开展总结会最后形成文字总结。
2.教务处将组织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汇报总结交流会。
五、具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具体安排(包括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表)请于4月24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要求计划突出重点,措施得力。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9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楼121室)(含电子文本),以供交流、汇编存档。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并行之有效的检查工作,不断提升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