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27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7〕14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教材建设,促进教师重视教材编撰工作,挖掘和发现优质教学资源,充分发挥优秀教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编写出更多高质量的教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一)凡我校教师在2013年9月-2017年8月期间(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主编(或为第一副主编)正式出版或校内出版的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教育及成人高等教育使用的各类文字教材均属评选对象。

(二)各种学术专著以及各类短训班、岗位培训人员编写的教材均不属本次评选之列。

二、申报条件 

(一)参加评奖的教材为2013年9月-2017年8月期间新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以教材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二)参评教材须经一轮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且使用效果良好,在教学中继续使用。

(三)凡已获校级及以上教材奖励的教材,不再参加评选。

三、参评教材要求

(一)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学术价值,能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三)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要求,取材合适,内容阐述符合科学规律,富有启发性,能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

(四)教材编写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形符号和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五)教材具有一定特色和创新。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凡参评的教材,均由编者填写《塔里木大学优秀教材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三份交学院。

(二)学院组织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至少2人)进行评议,填写推荐意见(见附件二),连同原始材料(教材)一起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提出审查意见,然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四)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校级优秀教材奖评选小组,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评选小组根据《塔里木大学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中的指标体系及要求进行评审,评出校级优秀教材。

(六)获奖名单将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领导签发生效。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4月29日。

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19。

六、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暂定为2017年5月2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奖励

学校颁发优秀教材获奖证书和奖励津贴。具体发放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 塔里木大学优秀教材申请表

   2. 塔里木大学优秀教材专家推荐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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