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7〕17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课程建设,提升实验教师教学水平,推动实验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激发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开展塔里木大学第四届实验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有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实验员均可参加比赛。
二、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张爱萍
副组长:石长青
成 员:王 伟 万素梅 井 波 肖 涛 白红进
朱连勇 蒋志辉 张学东 杨建军 郑国林
评 委:决赛评委由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各教学单位要相应成立实验教学竞赛领导小组与评委组,负责本单位初赛的组织、评议工作,评委会成员应不少于5人。
三、参赛程序
实验教学竞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安排,决赛由学校组织。
(一)预赛时间及预赛要求
1. 预赛时间:2017年3月—6月。
2. 预赛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全面检查参赛课程的整个实验教学环节。
(2)各教学单位根据参赛教师的授课时间组织评委随堂听课,集中评议后由评委评分,评议意见要及时向参赛教师反馈。预赛期间无实验课的教师可由各教学单位另设课堂。
(3)预赛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按实际参赛人数的6%评出预赛优秀者,其中的50%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可计作1人。
(二)决赛
1. 决赛时间:2017年10月。
2. 决赛方式:采用专家集中听课的方式进行。
四、竞赛要求
1.在学校的决赛中,要求参赛教师提供一份实验介绍,内容包括:实验目的、意义、实验材料、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方法、实验流程(每个环节的时间分配)以及实验预期结果等;并且比赛中将对实验的时间、仪器数量、实验的难易度及实验中必须要出现的结果等提出最低要求。
(二)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24日(第四周周五)前将实验竞赛预赛安排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预赛结束后,请于6月16(第十六周周五)日前将实验教学竞赛预赛总结、评分表、参加决赛教师名单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三)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执行竞赛办法和程序,并作好竞赛情况记录,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改动竞赛安排;确需改动时请至少提前两天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
五、奖励
本次竞赛设实验教学竞赛一、二、三等奖,从决赛选手中产生,实行差额评选,学校将对竞赛获奖者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