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6〕93号
各学院:
为充分掌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项目的进度和阶段成果,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学校拟对2016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1.中期检查工作由学院组织开展, 11月25日前请务必将本单位中期检查安排计划(含开展形式、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等)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中期检查时段为11月14日——12月28日。学生填写《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指导教师审阅、各学院中期答辩均应在此时段中进行,请各学院合理安排时间。
3.本次中期检查答辩工作各学院自行组织,教务处届时将随机抽查。
4.中期检查结束后,请各学院填写《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含电子版),请于2016年12月30日(周五)下午18:00前将纸质文档(签章)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学院存档。
三、注意事项
1. 在搞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同时,各学院务必将2015年立项延期项目和未到期的项目纳入检查范围,进行项目进展跟踪,确保2015年的项目保质保量的结项。
2. 中期检查是要将项目开展过程记录,经费使用一并作为检查主要内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中期检查,为提高项目成果质量打好基础。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468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