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4-08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628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实践教学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水平,科学合理的使用建设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教学计划和建设需要制定2016年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方案。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2016年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预算原则

各教学单位在2015年实验室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立足当前,着眼发展,保证教学,突出重点,解决急需”的原则,做好学院2016年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二、经费预算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教学仪器设备费、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经费。2016年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编制分为两类:已建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更新和新建实验室配套仪器设备的购置。

1. 对于已建实验室,为满足实验教学任务需添置或更新的仪器设备请按附件1的要求编制《塔里木大学教学设备添置/更新申请表》。

2. 对于新建实验室,请参照附件2的要求编制《塔里木大学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书》。

3. 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请按附件3的要求编制《塔里木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材料上报及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须按规定填写各表并使用A4纸张统一格式打印一式两份,主管院(部)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塔里木大学教学设备添置/更新申请表》(附件1)、《塔里木大学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书》(附件2)和《塔里木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3)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326163276@qq.com

四、论证安排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2016年设备购置计划进行论证,负责人以PPT汇报。汇报内容重点突出新购仪器设备和新建实验室对本科教学的支撑作用。

论证时间:2016年4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论证结束后,各相关单位于 2016年5月5日前将《2016年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326163276@qq.com

联系人:石建新

联系电话:46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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