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塔里木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14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6〕14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激发我校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技能的热情,推进学校内涵式建设,搭建青年教师展示自我与提升教学技能的平台,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塔里木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参赛对象

年龄在40岁(含)以下,在我校任职的全体青年教师。

二、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程序

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安排,决赛由学校组织。

1.预赛时间:2016年3月—6月。

2.预赛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相应青年教师讲课竞赛领导小组,并聘请有关教师组成评委会,负责本单位青年教师参加讲课竞赛的组织、评议工作,评委会成员应不少于5人。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开展竞赛活动,于2016年3月18日(第三周周五)前将初赛计划、领导小组、评委会成员名单、参赛青年教师名单等资料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各教学单位根据参赛教师的授课时间,组织领导小组和评委会对所有参赛青年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初赛教学评价标准由学院自行制定。听课后进行集中评议,由评委评分,评议意见要及时向参赛教师反馈。预赛期间无课的青年教师可由各教学单位另设课堂。

(3)各教学单位要在全面检查青年教师教案和讲稿的基础上组织预赛。可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对青年教师的教案和讲稿进行检查,帮助青年教师过好备课关,在此期间学校将对青年教师的教案和讲稿进行随机抽查。

(4)预赛按照提交的竞赛安排进行,并作好竞赛情况记录,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改动竞赛安排,确需改动时请至少提前两天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

(5)通过预赛按照我校现有青年教师总数的5%向教学质量科提报决赛名单。

(6)请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6月17日(第十六周周五)前将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总结、参加决赛教师名单、评分表、竞赛情况记录表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3.决赛时间:2016年9月。

三、组织领导

1.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张爱萍

副组长:陈伟

成  员:朱晓玲、熊仁次、石长青、张利莉、叶含春、喻晓玲、安晓平、姚江河、刘建平、杨建军

2.决赛评委由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3.决赛分为三个环节:说课、听课、教学反思,分数占比为2:6:2。参赛教师需要准备一门课程中的六节课,竞赛时由评委组抽签决定比赛内容,讲课结束后设置教学反思环节,形成反思材料。三个环节的时间分配为:说课5分钟、听课25分钟、教学反思10分钟。

四、奖励

本次竞赛设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二、三等奖,从决赛选手中产生,学校将对竞赛获奖者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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