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5〕96号
各学院、实验室:
寒假将至,为了保障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要求各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按照文件要求对实验室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报告。学院自查结束后,教务处将联合保卫部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一、自查时间:
2015年12月16-12月25日
二、自查内容:
1.实验室水、电安全。检查实验室水、电等各种管路设施安全运行情况以及消防设备设施,有无水电安全隐患。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凡涉及使用化学药品,尤其是使用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
3.加强实验室安全防范。实验室门窗及各种防火防盗设施要确保齐全,消除安全隐患。
望各单位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验室防盗、防火、防意外事故等安全管理措施。寒假期间安排好值班人员,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上报教务处和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