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年获批的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3-12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5〕13号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提升我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的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园艺学专业、动物医学专业、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和经济与管理专业四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以《塔里木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为主要依据,重点检查试点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团队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资源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考核评价以及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的主要举措和进展。

2.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建设重点及目标,项目网站专栏的建设、运行及维护情况等。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材料审查和现场ppt汇报的形式。汇报时要体现建设前后的对比情况。

四、提交材料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填写《塔里木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于2015年5月29日前将纸质版1式7份交行政楼121,同时提交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联系人:雷长柱 联系电话:46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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