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5〕9号
各学院:
根据《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学校将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3年立项按项目进度须结题的(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延期项目。
2.2014年立项按项目进度须结题的(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采取各教学单位单独组织验收,学校抽查的形式。
由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验收。验收专家组原则上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且不少于5人。验收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项目组成员须全部到场。由各项目组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每个项目汇报10分钟,专家点评5分钟。
三、项目验收依据
此次验收依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任务书》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中所规定的研究内容、研究周期、完成形式、考核目标、各项技术指标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验收。
四、成绩认定
项目验收成绩分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评选优秀项目要注重项目的创新性和学生在研究过程中创新能力的提升,项目成果有良好展示度者(如有实物、专利、论文等支撑)。各学院按照本次验收项目的10%推荐优秀项目,若在验收过程中达不到优秀的标准可以不满额推荐。学校将对全校10%的学院优秀项目进行二次审核答辩,最终确定优秀项目。对所有验收项目的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一律按照不合格处理。
五、项目验收具体安排
1.验收采取“大学生创新论坛”的形式验收。学院要组织一、二年级学生聆听;项目成员全部到场,项目组进行学术报告,并回答专家和学生的问题。报告时间和问答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2.项目验收评委不少于5人。
3.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材料》交所在学院教务办。
4.各学院在5月5日到5月25日间完成本学院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地点统一安排在逸夫楼203室,各学院请于5月8日前将验收工作具体安排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以便统一安排结项时间安排(先上报先选择时间)。
六、材料上报及装订
1.材料上报:
各学院完成项目验收后,国家级项目上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结报告》;校级项目只上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以及2015年全部验收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及成绩汇总表》(一份)(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据统计表》一份,于5月30日前报教务处,同时提交附件1、3、5材料电子版。
2.材料装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所有档案将保存于各教学单位。项目验收结束,教务处将所有材料反馈至学院,各本学院需按照教育部大创项目验收装订要求进行装订(附件3)。
七、推荐优秀项目
在项目验收过程中,积极遴选执行较好,有突出成果的项目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进行项目展示和学术论文交流。每个学院限推荐项目展示1项,学术交流论文1篇,学校经过最终的论证确定推荐项目,并上报年会学校会务组。
八、其他
1、各学院要对学生在研项目加强过程管理的力度,督促学生认真执行,指导教师要做好学生项目过程中的指导作用。
2、验收时,要遵循大创项目“兴趣引导、项目驱动、自主参与、重在过程”的原则进行验收。
3、因故无法按时结题的项目需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