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5〕5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即日起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与立项原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大创计划”遵循“兴趣引导、项目驱动、自主参与、重在过程”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2015年学校将支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5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0项。原则上校级项目限报创新训练项目,国家级项目限报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
二、项目申报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的准备和项目的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申报范围及条件
1、项目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申报。原则上以二至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为主。申请者要求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最多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团队组建要求注重梯队建设(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大二、大三学生,项目成员不限年级);鼓励跨年级、跨学科、跨专业、跨院系联合申报。
3、申请者一次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一个项目,同时参与的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项;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参加其他一项项目,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4、项目运行时间原则为1-2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进行项目研究,不占用课业时间。 5、项目团队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名。对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教师要予以优先考虑,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6、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一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原则上只能指导一个国家级项目、一个校级项目;或二个校级项目)。延期项目指导教师不得再次成为新项目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有项目知识的背景。
7、项目经费预算范围:校级:人文社科创新、创业1800元/项,国家级人文社科创新0.8万元/项,创业项目0.8万元/项,自然学科创新项目1.2万元/项。
8、立项建设一年及以上的校级项目,经专家认定有研究前景的切研究团队有成员在校的可优先推荐国家级别的项目。
10、项目负责人为大三学生的项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如果却因研究需要超过一年,项目成员中必须有其他年级的学生共同完成。
11、项目结题形式:项目结题时需撰写项目结题报告书及项目总结报告,同时提交项目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或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著作、软件、成型系统、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记录本及数据统计、调查问卷、调研报告等。
四、“大创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及工作程序
1、动员及申报时间:2015年3月3日——2015年4月1日
各教学单位应以多种形式向本院本科生进行宣传,组织学生学习项目相关要求,同时给学生提供选题指南,鼓励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积极参加项目申报。同时做好接受报名的各项工作。
学生报名程序:了解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申报课题和指导老师,填写《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二、三),指导教师填写意见。
2、各教学单位评审时间: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20日
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专家不得少于5位,且评审专家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提出评审意见,确定入选项目。各教学单位需填写《塔里木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一),连同《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二、三)(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15年4月23日前上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121室)。
3、学校评审时间:2015年4月26日——2015年4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充分发挥专家名师项目指导的作用,有条件的可为广大学生提供选题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并对2015年项目申报及立项评审答辩工作做出安排,并将安排于2015年3月13日前上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121室)。
2、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本学院本科生申报项目。
3、学校的省部共建实验室、兵团重点实验室、教学实验示范中心、实习基地等教学科研实验场所免费面向学生开放,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提供优先使用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15年5月-2016年5月”或 “2015年5月-2017年5月”。申报书电子版文件名“2015-姓名-创新(或创业)-指导教师姓名”。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名“**学院2015年项目汇总表”。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好2015年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做好资格审查,严格评审项目,把好项目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