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0-29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4]85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5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根据塔里木大学教材选用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教材征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根据专业特色及培养目标,结合本专业或学科当前发展方向、趋势,选用的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的基本要求,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和启发性。选用的教材内容应该具有开拓性与预见性,与专业或学科发展动向尽量一致,取材合适,深度适宜。

  2、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面向21世纪教材;省(部)级或国家级获奖教材和“十一五”、“十二五” 规划教材等高质量教材,鼓励选用外文原版教材;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

3哲学和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二、教材选用流程 

1、教材的选用应由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有关教材信息提出选用意见,各系组织任课教师集体讨论,制定订购计划,系主任审核,并最终由主管教学领导审定。 

2、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按照教学计划列出所有开课课程,并根据年级、专业、选用教材名称、书号、出版社等信息汇总填写《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 

3、各教学单位将《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 

三、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作好课程安排,以避免漏订、多订、错订。 

2、所有授课课程、使用教材均请按《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附件)内容认真填写,不能漏填,不要随意更改。 

3、与教材配套使用的实验、实习指导,包括自编的实验、实习指导教材、习题集等,也要求按表格内容填写。 

4、请于11月 10日 之前将教材征订单一式两份(一份学院保存,一份交教务处)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教材的征订工作,确保选用教材的层次性和适用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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