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4〕79号
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是我校的一项常规工作,旨在通过期中教学检查全面了解我校各项教学工作现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吸收各类优良教学经验予以推广交流,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10月21日-11月21日(第八至十二教学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务处全面负责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和结果的汇总。各教学单位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执行。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情况(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教师教学纪律和各教学环节执行情况);
2.教研室活动检查;
3.教学档案管理情况;
4.学生的学习情况。
三、重点检查
1.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重点开展实践教学检查工作,包括实验与实习的进度与质量,将安排专人进行听课与检查,组织以“实践教学质量与能力提升”为主题的全校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我校开展的实践课程的意见与建议,了解实践教学对学生能力提升的作用与意义。
2.新教师教学质量检查
本学期我校新引进教师近三十八人,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重点检查新教师的授课质量,了解新教师的成长情况,召开新教师座谈会,了解新教师在角色转换过程的意见、建议、培养需求。
四、检查方式
坚持学校检查与各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各教学单位通过专题研讨、座谈会、听课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教学现状及问题。鼓励各教学单位围绕期中教学检查开展主题特色活动。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10月21日-11月14日)。各教学单位自查小组根据教学检查安排制订检查计划,通过听课、查课、召开各种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检查工作,并形成简要文字汇报材料。
第二阶段:汇总交流(11月17日-11月21日)。
1、各教学单位自查结束后,开展总结会议最后形成文字总结。
2、教务处将组织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汇报总结交流会。
五、具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具体安排(包括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表)请于10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要求计划突出重点,措施得力。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7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楼121室)(含电子文本),以供交流、汇编存档。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将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保证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