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4〕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实际,为加强学风建设,学校将《塔里木大学学生学籍预警暂行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原《塔里木大学学籍预警制度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