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能手”评选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4-23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4〕34号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精神,加强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和队伍建设,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实践,根据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自治区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和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能手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2014年我校将推荐1名教学名师,2名教学能手候选人参加自治区评选。

1. 教学能手推荐范围:我校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并获得校级教学名师或校级教学能手称号的专任教师。

2. 教学名师推荐范围为:我校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并获得校级教学名师称号的专任教师。

3. 教学名师候选人和教学能手候选人不得重复推荐。

二、推荐条件

具体参见《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新教高办〔2014〕5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新教高办〔2014〕6号文件

三、申报程序 

1.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推荐,教学能手、教学名师各推荐1名,条件不满足可不推荐,填写《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能手推荐表》(一式两份),在5月12日下午19:00前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含电子版)。 

2. 学校将依据学院推荐教师基本情况择优评选,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并通知候选人准备申报材料。 

3. 学校确定推荐候选人后,候选人将定稿《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能手推荐表》及其他材料一同于5月16日下午19:00前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

4. 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学校将所有学校推荐候选人材料于5月20日前送至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 

四、推荐材料 

1. 最终定稿的《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能手推荐表》(一式十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 材料光盘两张,光盘中应包括: 

1) 候选人主讲课程(1门)5个学时的教学设计和与之相对应的5个教学节段(即20分钟的课堂教学内容,以下同)的PPT及目录(以上材料全为电子版,教学设计用word文档,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及重难点分析、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教学节段目录范例见附件)。

2) 候选人20分钟现场讲课录像(5个教学节段之一,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100MB,可拷贝),讲课录像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 候选人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如各类表彰奖励证书、发表论文封面等。所提供材料应能证明推荐表格中所填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并有材料目录。

五、表彰奖励 

自治区教育厅以文件形式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能手奖励证书,学校将按照教学奖励津贴分配办法进行一定的奖励。 

联系人:雷长柱 联系电话:4680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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