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塔里木大学优课优酬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4-23浏览次数:

校教发〔2014〕2号

各教学单位: 

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突出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保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激励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学校制定《塔里木大学优课优酬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Copyright @ 2009 Academic Affairs Office of Tarim University 塔里木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 新疆阿拉尔市 邮编: 843300 电话: 0997-4680625 邮箱: dxjwc@taru.edu.cn

您是网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