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3〕35号
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要求,结合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有关安排,项目建设期满将进行项目结项验收。现将我校2012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11年大学创新性实验项目验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1、建设期为2013年8月之前结项的2012年塔里木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期到2013年8月之后至2014年6月的项目放在2014年6月份验收)。
2、“2011年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全部项目。
二、项目验收依据
此次验收依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任务书》和《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计划中所规定的研究内容、研究周期、完成形式、考核目标及各项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三、验收方式
各学院组织评委单独验收,学校抽查验收情况。
四、项目验收具体安排
1、验收采取“大学生创新论坛”的形式验收。学院要组织一、二年级学生聆听;项目负责人进行学术报告,并回答专家和学生的问题。报告时间和问答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2、项目验收评委由教师和学生两部分组成,评委不少于至少5人(学生最多1人)。
3、各项目负责人于
5月
15日
前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材料》(附三已印好请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领取)交所在学院教务办。
(4)各学院在
5月
15日
到5月30日间完成本学院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地点统一安排在逸夫楼203室,各学院请于
5月
8日前
将验收时间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以便统一安排(先上报先选择时间)。
五、上报材料
国家级项目上报材料时按照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要求上报(见附件: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校级创新性实验项目只上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结报告》。各学院于
6月
10日
前,将本学院项目验收结题材料及专家打分统计表(并附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