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5-03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3〕35号

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要求,结合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有关安排,项目建设期满将进行项目结项验收。现将我校2012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11年大学创新性实验项目验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1、建设期为20138月之前结项的2012塔里木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期到20138月之后至20146月的项目放在20146月份验收)。

2、“2011年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全部项目。

二、项目验收依据

此次验收依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任务书》和《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计划中所规定的研究内容、研究周期、完成形式、考核目标及各项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三、验收方式

各学院组织评委单独验收,学校抽查验收情况。

四、项目验收具体安排

1、验收采取“大学生创新论坛”的形式验收。学院要组织一、二年级学生聆听;项目负责人进行学术报告,并回答专家和学生的问题。报告时间和问答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2、项目验收评委由教师和学生两部分组成,评委不少于至少5人(学生最多1人)。

3、各项目负责人于 515前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材料》(附三已印好请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领取)交所在学院教务办。

4)各学院在 515530日间完成本学院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地点统一安排在逸夫楼203室,各学院请于 58日前 将验收时间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以便统一安排(先上报先选择时间)。

五、上报材料

 国家级项目上报材料时按照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要求上报(见附件: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校级创新性实验项目只上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结报告》各学院于 610前,将本学院项目验收结题材料及专家打分统计表(并附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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