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3〕34号
各教学单位,各班级:
根据教务处函〔2013〕17号《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的精神,经学生申报、学院初评、学校审议,审批通过38个项目为2013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0个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加强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研究质量,各学院、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如因特殊原因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不能继续项目的请及时做好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变更手续,以便是项目顺利开展。
3.请各学院于
2013年
5月
20日
前统一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2)及《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各学院在
2013年
5月
31日
之前组织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召开立项项目开题报告会,并将开题时间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届时学校将随机抽查开题情况。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联系人:雷长柱 联系电话:46809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