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3〕20号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教师教风及师德建设,树立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全面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学校决定开展塔里木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和第一届教学能手评选工作。为保证学校教学名师和教学能手评选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除已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名师”和 “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外,校内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教学名师和教学能手评选。
二、评审条件
(一)教学名师
1.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具有15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
2012年
12月
31日
);教授职称;坚持为本科学生讲课。
2.2010-2013学年,每年面向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0时。2012年秋季或2013年春季学期承担教学授课任务。
3.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理念,努力从事主讲课程教学改革,成绩突出。2009-2012年,作为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至少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教研教改论文或出版过1部以上教学专著,主持并完成1项校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 “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或获得过1次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4.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注重教学艺术和方法,教学效果好;近3年主讲课程课堂教学评价优秀。主持过校级及以上重点课程或精品课程。
5.高度重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2008-2012年,指导本科生实习或实验2个班次以上、课程设计2个班次以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10人次以上;指导学生取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大赛奖励。
6.注重教学梯队建设。曾担任过校级及以上团队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科研课题负责人,主动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做出较大贡献。
7.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道德高尚,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能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
(二)教学能手
1.候选人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
1968年
1月
1日
以后出生),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具有5年及以上(统计时间截止到
2012年
12月
31日
)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讲师以上或同等技术职务。
2.2010-2013学年,每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240学时(含课堂教学、实验、实习及毕业论文指导),其中,专业课教师课堂教学时数不低于160学时。2012年秋季或2013春季学期承担有教学任务。
3.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理念,努力从事主讲课程教学改革,取得一定成绩。2008-2012年,作为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教研教改论文或出版过1部以上教学专著;主持或参与完成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课题研究、“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或获得过1次以上教学成果奖。
4.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注重教学艺术和方法,教学效果好;近3年课堂教学评价优秀。主持或参与过校级及以上重点课程或精品课程建设。
5.高度重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2008-2012年,指导本科生实习或实验1个班次以上、课程设计1个班次以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10人次以上。
6.重视本科生问题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指导学生参与科研、教学竞赛、实践创新等,取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大赛奖励;
7.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能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
三、评选程序
1.塔里木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和第一届教学能手评选采用教学单位推荐,学校统一评审的方式进行。
2.各教学单位按照评审条件推荐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能手候选人各一名(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不推荐)。
3被推荐人填写《塔里木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塔里木大学第一届教学能手候选人推荐表》于
2013年
4月
16日
前将所有材料送至各单位教务办,教学单位审核,并填写《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奖候选人汇总表》。于
4月
17日
将推荐表和汇总表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4.学校将组织统一评审,经公示后确定塔里木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和第一届教学能手。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候选人必须认真填写《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推荐表》或《塔里木大学教学能手推荐表》,要求打印一式4份,A4正反打印。
2.候选人还须提供相关证明附件材料一份(含各类表彰奖励证书、教学研究课题证明等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
五、其他
评选指标体系、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请到教务处网页下载。
联系人:雷长柱 联系电话:46809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