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3〕17号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塔里木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塔里木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组织好我校2013年度38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 以我校全日制本科大二、大三学生为主体,并作为项目主持人,大一、大四学生为辅,作为项目参与者。
2.参加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学有余力,成绩优秀或学有专长;具有一定科研素质,创新创业意识强,独立工作能力强者优先;参加过学校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者,正在创业者优先。
3.本着鼓励合作、加强学科交叉的原则,对跨学科合作的项目、团队合作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4.申报人不得在不同项目中交叉申报,每位导师原则上只指导一项。
二、申报内容和要求
2013年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为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为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申报获准立项的项目,进入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同时上报兵团教育局及国家备案。本次立项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所报项目必须能在此期间内完成并形成成果,报学校组织项目验收。立项后,每个项目按要求提供经费资助,其中理工科类资助金额为10000-12000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金额6000-8000元/项,学校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资助经费进行增减,经费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三、工作步骤
1. 宣传发动和接受报名(2013年3月下旬-
4
月20
日
)
各教学单位应以多种形式向本院本科生进行宣传,组织学生学习项目相关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积极参加项目申报。同时做好接受报名的各项工作。
学生报名程序:了解申报项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申报课题
和指导
老师,填写《塔里木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二),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学院组织论证并签署审核意见,按排序推荐上报学校。
各教学单位需填写《塔里木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一),连同《塔里木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二)(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13年4月23日前上报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109室)。
2.学校评审阶段(2013年4月24-30日)
学校组织专家在2013年4月24-30日进行评审。
四、有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本学院本科生申报项目。学校的省部共建实验室、兵团重点实验室、教学实验示范中心、实习基地等教学科研实验场所免费面向学生开放,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提供优先使用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