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塔里木大学第二届实验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3-05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3〕8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和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加强我校教师实验教学业务能力的培养,经研究决定开展塔里木大学第二届实验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竞赛参赛对象

有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及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管理人员。

二、实验教学竞赛参赛程序

实验教学竞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安排,决赛由学校组织。

1、预赛

1)预赛时间:20134月—6月。

2)各教学单位要全面检查担任实验教学任务教师的实验教学的整个环节。

3)各教学单位根据参赛教师的授课时间组织评委随堂听课,集中评议后由评委评分,评议意见要及时向参赛教师反馈。预赛期间无课的教师可由各教学单位另设课堂。

4)预赛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按实际参赛人数的6%评出预赛优秀者,其中的50%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可计作1人。

2、决赛

1)决赛时间:20139月。

2)决赛采取集中听课的方式进行。

三、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小组:

  长:张爱萍

副组长:高疆生

  员:王旭峰、熊仁次、石长青、张利莉、叶含春、

喻晓玲、安晓平、姚江河、刘建平、杨建军

决赛评委由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各教学单位要相应成立实验教学竞赛领导小组,并聘请有关教师组成评委会,负责本单位竞赛的组织、评议工作,评委会成员应不少于5人。

四、竞赛要求

1、在学校的决赛中,要求参赛教师提供一份实验介绍,内容包括:实验目的、意义、实验材料、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方法实验流程(每个环节的时间分配)以及实验预期结果等等;并且比赛中将对实验的时间、仪器数量、实验的难易度及实验中必须要出现的结果等提出最低要求。

3、请各教学单位于 2013412前将实验竞赛预赛安排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预赛结束后,请于 2013628前将实验教学竞赛预赛总结、参加决赛教师名单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执行竞赛办法和程序,并作好竞赛情况记录,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改动竞赛安排;确需改动时请至少提前两天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

五、奖励

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一、二、三等奖从决赛选手中产生,优秀奖从各教学单位上报的预赛优秀者中产生,获奖情况可以作为评选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的重要依据。学校将对竞赛获奖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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