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3〕7号
各教学单位:
为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教学工作中,根据《塔里木大学教学质量评选办法》校教字[2000]7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凡在2012-2013学年度内完成两学期教学任
务的教师均可参加推荐评选。
二、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张爱萍
副组长:高疆生
成 员:王旭峰、熊仁次、石长青、张利莉、叶含春、
喻晓玲、安晓平、姚江河、刘建平、杨建军
评委由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三、候选人要求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的严肃性,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塔里木大学教学质量评选办法》的要求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学校将对学院报送的候选人进行二次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将取消资格。
四、评选条件:按照《塔里木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执行。由各教学单位按本单位教师人数的10%推荐候选人名单。
五、评选办法:评选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听课;第二阶段为审阅教学资料,专家组通过集中听课和审阅教学资料对参赛者给出综合评定。最后,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前两阶段的综合成绩对候选人进行审定,最终确定全校专职教师的5%为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六、报送内容和时间: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3年5月17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和能反映候选人教学质量的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服务----教师下载处下载。最终评选于2013年5月31日至6月4日进行。
望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使此项工作按期、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