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2〕91号
各学院、各班级:
接自治区教育厅通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2012年12月22日(星期六)进行,为顺利组织考试,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英语四级:
2012
年12月22日
(星期六)上午9:00—11:20
英语六级:
2012
年12月22日
(星期六)下午15:00—17:20
二、考试地点
综合教学楼、一号教学楼、二号教学楼、逸夫教学楼。
三、考生及监考老师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齐全允许参加考试,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证件者,不允许进入考场。其他证件视为无效证件。
2、英语四级考生8:20分开始进入考场,六级考生14:30分开始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号、考生座位号对号入座。
3、英语四级考试的考生9:00之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六级考生15:00之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4、调频接收频率:四、六级考试频率为87MHZ。请各位考生自备耳机(接收机)。
5、考生注意:考生须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不允许相互传借考试用品,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禁止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一旦发现携带者取消考试资格并以作弊论处。
6、考生认真学习《CET考生守则》,诚信考试,通过自身努力考出真实水平。
7、监考老师注意:
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前退场。四级从9:00正式开始考试,第一次打铃。考试结束后,即11:20打第二遍响铃,监考人员收交试卷,考生不得离开考场;11:20以后,考务工作人员接收并清点考试材料,所有材料清点无误后,打第三遍铃。经监考教师同意,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四、考场要求
接自治区教育厅、党委宣传部、公安厅、国家保密局共同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新教高〔2004〕38号)中的要求,考试期间综合教学楼、二号教学楼、逸夫教学楼及一号教学楼均作为考点,除了与考试有关的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外,未经主考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允许进入楼内。
由于学校教室紧张,部分考场是由两个教室合为一个考场。比如第149考场位置:一号教学楼301+303(15+15人), 是由一号教学楼301教室和303教室合为一个考场,其中写在前面的301教室坐15人座位号为01-15,写在后面的303教室坐15人座位号为16-30。考生注意看考场门贴,根据门贴上的准考证号就坐。
一号教学楼3楼及以上楼层的教室均用于英语四级考场,请同学们在12月21日中午13:00之前将教室中的个人物品清理干净。12月21日下午教务处将安排同学打扫考场卫生。
五、考务督查
根据教育厅新教高[2005]19号、新教高函[2005]1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考试安全、公正、科学、准确、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成立英语四六级考试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考务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本次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 CET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爱萍
副组长:高疆生
领导小组成员:王旭峰、杨玲、安晓平、熊仁次、陶大勇、叶含春、刘建平、喻晓玲、张利莉、姚江河、于涛、杨斌、马少辉、龚平、吴霞
(二) CET考务组织机构
主考:高疆生
副主考:王旭峰、杨玲、安晓平
试卷安全及保卫负责人:杨斌、马少辉
后勤处负责人:龚平
医护负责人:吴霞
考务助理:朱夺宝
发射台及听力负责人:冯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