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2〕78号
各教学单位:
“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我校教师编著出版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专业特色的新教材,学校教材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工作,提高教材建设的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教材的评选活动,以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编写出更多高质量的教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凡我校教师在2007年9月-2011年8月期间(以版权
页的出版时间为准)主编(或为第一副主编)正式出版或校内出版的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教育及成人高等教育用的各类文字教材均属评选对象。
2、各种学术专著以及各类短训班、岗位培训人员编写的教材均不属本次评选之列。
二、申报条件
1、参加评奖的教材应为2007年9月-2011年8月期间新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以教材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2、参评教材须经1轮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且使用效果良好,拟在教学中继续使用。对已停止使用,且造成积压浪费的教材不得参加评选。
3、凡已获校级及以上教材奖励的教材,不再参加评选。
三、参评教材要求
1、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学术价值,能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要求,取材合适,内容阐述符合科学规律,富有启发性,能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
4、教材编写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形符号和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5、教材具有一定特色和创新。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
1、凡参评的教材,均由编者填写《塔里木大学优秀教材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三份交学院。
2、学院组织本学科正(副)教授(至少2人)进行评议,填写推荐意见(见附件二),连同原始材料(教材)一起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提出审查意见,然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4、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校级优秀教材奖评选小组,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有关具体工作。
5.评选小组根据《塔里木大学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中的指标体系及要求进行评审,评出校级优秀教材。
6、获奖名单将在全校公示5天,无争议后送校领导签发生效。凡在公示后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没有解决前不得申报上一级奖励,也不予授奖。
五、申报时间
申报的截止日期为
2012年
11月
30日
。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话:4680930转81。
六、奖励
学校颁发优秀教材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发放按照校发[2011]56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