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2〕75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运行质量,根据《塔里木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将对2012年度立项的70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检查方式
1.各项目组结合已开展的项目研究内容,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一式2份),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由项目负责人交至项目负责单位。
2.各项目负责单位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汇报。现场汇报由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中期进展情况,并就阶段性研究的实物成果进行现场展示;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后续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无明显进展的项目要终止其运行。
3.学校将根据各项目负责单位的中期检查时间安排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抽检。
三、时间安排
1.各项目负责单位制定本单位项目中期检查计划安排,并将项目中期检查计划安排于
2012年
10月
26日
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各项目负责单位于
2012年
11月
30日
前将中期检查报告和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同时提交电子版。各教学单位留存中期检查报告1份。
四、其他
1.各项目负责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向学校报告。
2.各项目负责单位要注意发掘潜力大、成果丰富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
3.逾期未交中期检查报告的项目,按终止运行处理。
联系人:雷长柱;联系电话:46809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