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2〕59号
各学院、各班级:
接自治区教育厅新教双办〔2012〕11号文件《关于2012年下半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工作安排的通知》,2012年下半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以下简称民族汉考)将于2012年11月3—4日(星期六—星期日)举行。为做好我校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等级:民族汉考三级、四级考试。
二、考试对象:母语非汉语的民族在校学生。
三、考试时间:2012年11月3—4日
四、考核方式:
2012年11月3日
(星期六)进行MHK口试,
11月4日
(星期日)上午进行MHK三级笔试,
11月4日
(星期日)下午进行MHK四级笔试。口试采用计算机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
五、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8日
—
9月13日
六、报名流程:
1、以班为单位,考生集体在班主任处报名。
2、班主任到各学院下载电子版《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报名表》及报名汇总表模板。拷贝本班学生电子照片,本班电子版报名顺序和照片顺序要求一致,信息必须经考生本人核对后再报各学院。
3、为了保证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必须由各班主任本人报送材料,不允许由学生代报。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报名表、电子报名表、报名汇总表、电子照片及报名费。各学院教学秘书对所报材料一一核对无误后再上报教务处。
4、各学院需将报名表编号,编号顺序与电子版顺序一致。纸质报名表、电子报名表、电子照片的序号一致。
5、数据一经上报,将不予更改。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所有数据,不符合要求的班级不予接收。
七、报名要求:
1、关于证件:所有报名的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两张报名。(没有身份证者或证件过期者不得报名)。
2、关于像片: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一寸免冠彩照四张。
没有照片及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允许报名。不符合要求的相片包括:(1)不是免冠照;(2)不是同一底版;(3)黑白照;(4)身份证照;(5)非标准照(生活照);(6)复印照;(7)不是近期照片;(8)电脑画像(大头贴等)。
3、关于报名表:报名表包括中文姓名、民族、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联系电话、等级、职业、通讯地址、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1)报名表中填写的姓名应与身份证上完全一致,且本人姓名与父姓之间必须加“·”。
(2)正确填写身份证号并要求考生本人认真核对。
(3)民族、性别一栏直接用汉字填写。
(4)文化程度填写本、专科。
(5)等级:报考三级的写三级,报考四级的写四级。两个等级的考试时间相同,不允许兼报。
(6)文科、理科在方框内打勾。
(7)职业一栏统一写“学生”。
(8)通讯地址填写“考生专业班级”。
(9)联系电话填写正确。
(10)身份证复印件上姓名、身份证号必须清楚。
(11)请不要变动模块格式。
4、关于电子照片:
(1)必须是现场采相的一寸标准照片,电子照片大小为143× 185相素。
(2)照片以1、2、3等自然顺序命名,照片顺序和考生报名表上的顺序一致,同时纸质报名表顺序与电子报名表顺序应保持一致。即电子报名表、纸质报名表、电子照片三者顺序为同一个序号。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为同一底板。
八、报考资格:本校学生必须在本校报考,考生不得在外校报名,否则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九、收费标准:三级、四级考试7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