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5-04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2〕35号

各单位:

根据2012年双代会校长工作报告的精神,学校今年教学仪器设备投入400万元。根据各学院实验室建设、新办专业数量、以及历年的经费投入等情况综合考虑,经教务处研究确定,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现正式公布经费分配方案如下(见附件一)。请各单位根据分配的经费,认真做好本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的原则

各单位按照立足当前,着眼发展,保证教学,兼顾科研,解决急需,突出重点的原则,拟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设备购置计划,建议原则如下:

1. 优先考虑基础课公共教学平台建设,提高设备投资效益和使用率,避免重复购置,加强仪器设备的配套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实验室的整体功能。

2. 申报时请认真调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并按照设备仪器轻重缓急的顺序依次排列,便于论证、采购。

3. 重点保证教学急需的设备,尤其是本科专业基础实验教学急需设备的添置。

4. 为缓解经费不足的矛盾,对近年来新建专业,应根据教学进度的安排,采取逐年购置、逐步完善的办法进行设备采购。

5、主要为满足个别科研课题的设备本次购置不予考虑。

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要求:

1、申报购置实验教学设备的单位,必须成立5人以上的申报工作组进行论证、签名,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订购的仪器设备以国产为主,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学院(部)组织论证,并填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论证表(见附件三)。10万元以上设备必须提交大型设备购置论证报告,该报告主要包括:设备功能、主要用途、用于本科教学的实验项目、预期使用学时数、预计效益分析、现有设备辅助条件是否满足等。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

3、设备技术参数及配置应力求详细准确,应根据实际需要来制定,避免盲目追求高性能、高配置。本次购置计划各学院要严格把关,设备预算价格误差应控制在1015%的范围内。计划中无技术参数及配置的设备学校将不予审核,经费从学院总经费中扣除,不予重新申报。

4、为加强设备购置的计划性和计划的严肃性,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计划项目,不受理追加或增补项目。如原项目计划内的设备无法落实,需改购其它设备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各单位不得擅自自行购置仪器设备,确需自购的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按照统一采购程序执行。

6、各类仪器设备的计划采购均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采购程序执行。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15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报送方式:

1. 书面材料(一式二份),主管院(部)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意见书(见附件二)和购置计划表(见附件四)使用统一的格式,纸张使用A4打印。

2. 电子文档发送至wzljwc@163.com,并务必注明××学院(部)2012年教学仪器设备申报资料。

联系人:王振磊        联系电话:468093081 

为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请各单位根据望各院广泛组织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认真讨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做好本单位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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