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4-27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2〕33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2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根据塔里木大学教材选用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教材征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选用的教材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适用性;应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教育部组织编写或推荐的教材、国家和省级获奖优秀、精品教材;尽量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鼓励选用外文原版教材;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

2、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并结合本专业或学科当前发展方向、趋势,取材合适,深度适宜。

二、教材选用流程

1、各教学单位在教材征订过程中应召开教材选用论证会,尤其对初次选用或更换的教材,要详细说明选用理由,并形成论证总结报告,随教材征订表格一起报送教务处备案。

2、教材的选用应由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有关教材信息提出选用意见,教研室(系)组织任课教师集体讨论,制定订购计划,经教研室(系)主任审核,并最终由教学副院长审定。

3、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按照教学计划列出所有开课课程,并根据年级、专业、选用教材名称、书号、出版社等信息汇总填写《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

4、各教学单位将《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

三、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作好课程安排,以避免漏订、多订、错订。

2、所有授课课程、使用教材均请按《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附件)内容认真填写,不能漏填,不要随意更改。

3、与教材配套使用的实验、实习指导,包括自编的实验、实习指导教材、习题集等,也要求按表格内容填写。

4、请于 510之前将教材征订单一式两份(一份学院保存,一份交教务处)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tdsbkpf@163.com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教材的征订工作,确保选用教材的层次性和适用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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