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关于举办2012年自学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3-21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我校正式成为新疆自学考试考区。该考区的设立,对我校本、专科学生在就业、考研、考证、考公务员、出国留学及今后走上工作岗位的工资定级、人事改革、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了方便之门。对本科学生选读第二学历、专科学生继续攻读本科专业具有现实意义。  

为了保证今年414-15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的顺利进行,使考生全面了解有关自学考试事宜,根据新疆教育厅自学考试委员会2012年培训计划,同时结合我校本次自学考试报名情况,决定在塔里木大学举办自学考试相关内容的培训,将围绕自学考试的意义和用途、自学考试的类型和范围、自学考试需注意事项等做全面的介绍和解读,必将对广大学生产生积极的作用。  

一、培训对象:    

1、所有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的考生。  

2、欲进一步了解自学考试的学生。  

3、社会考生。  

二、培训时间: 3   23 (星期五)下午18002000

三、培训地点:文科楼报告厅  

四、组织形式:    

考虑到大三学生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实际情况,经教务处研究决定,请各学院通知大三学生准时参加讲座,因场所有限,先来者有座。  

主 讲 人:新疆教育厅自学考试办公室副主任阿岩、自考科科长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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