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1〕90号
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学校《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09〕26号)和教务处《关于申报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务处函〔2011〕66号)的要求,学校开展了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经各学院初审推荐,学校组织审核,批准“亚洲棉愈伤组织诱导条件筛选”等24个项目立项,现将项目名单及资助经费予以公布(见附表)。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开展创造条件。各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申报内容、项目方案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附表:塔里木大学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