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财务管理、法学辅修专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0-27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180

各学院:

为深化社会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努力扩大知识面,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岗位适应能力,拓宽学生的就业渠道和学科视野,同时也为学校公共选修课的体系化进行有益的探索,经研究决定,学校计划于201110月开始招收第一届财务管理、法学两个辅修专业教学班。辅修专业的开设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安排,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学生通过财务管理辅修专业的学习,在已学专业的基础上,接受财务、金融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财务、金融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综合分析和解决财务、金融问题的基本能力。本专业毕业学生能在工商企业、连锁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银行、外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审计、统计、财务管理等岗位的工作。法学辅修专业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学理论素养,使学生成为能熟练运用法学知识处理法律事务,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本专业毕业学生能在政府部门、工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从事法律工作。

一、招生对象:财务管理辅修专业面向全校所有非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汉族本、专科全日制1314届在校生。法学辅修专业面向全校所有非法学汉族本、专科全日制1314届在校生。每个辅修专业最高招生人数80人,每个专业报名人数低于20人时不予组班开课。

二、学制及学分:学制为2年。每个辅修专业学分均为30分(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见附件1、附件2)。

三、学历及管理:选修辅修专业的学生,在完成辅修专业的规定课程,并且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取得规定学分,经教务处审核合格后,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学历证明。选修辅修专业的学生可以免修相应学分的公共选修课,如果学生中途中断辅修专业的学习,已修辅修专业课程并考核合格的学分按其公共选修课的学分计算。

四、学费: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收费的相关规定,按照每个学分50元收取学费,每个辅修专业收取学费1500元,在申请报名时一次性缴清。凡被录取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途中止辅修专业学习者不退学费。若选修学生在本专业的学习中已经学习过辅修专业课程设置中的相关课程,可以免交其对应学分的学费,并免修其课程。学费中不含书费,书费根据所选教材据实收取。

五、报名办法及程序:选修辅修专业的学生下载《塔里木大学辅修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经所在学院、教务处签字后,学生持申请表至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文科楼109)登记报名信息(附件4)并缴清学费。报名时间截止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班,报名人数未达到开班人数退还已缴学费,报名人数达到最低开班人数以上,开始授课后的一周内选修学生到报名处领取学费收据。

六、报名及授课时间:

报名时间:20111026114

上课时间:20111171231(第1118教学周),利用周一至周五晚上及周六、周日授课。具体授课时间及地点在开班前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珺(文科楼109室)

电 话:4682645

财务管理、法学辅修专业相关事宜以及表格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 1、财务管理辅修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2、法学辅修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3、塔里木大学辅修专业申请表

4、塔里木大学辅修专业报名汇总表

 

 

 

                                                       教务处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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