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1〕73号
各学院、各学科组(教研室):
根据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本学期中期结业课程考试拟定于2011年12月10日-12月11日(第十五教学周末);第17教学周结业课程考试拟定于2011年12月22日;期末考试拟定于第十九教学周。为做好三次考试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考试前准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将相关课程考试时间段、考核方式按要求统一汇总后于2011年10月28日(第九教学周星期五)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教务处。
二、试卷命题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各课程命题小组,严格按照《塔里木大学本专科课程考试试卷命题实施细则》进行命题,试卷的课程名称必须与学校教学任务安排书的课程名称相统一。
2、考试试卷由学科组(教研室)主任审核把关,试卷格式要求以教务处提供的2010版试卷格式命题,个别课程(比如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在原题上作图)可以使用旧版命题格式,试卷格式可到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三、试卷报送要求
1、为了便于试卷的准备、印刷及管理,现要求任课教师直接在电子版试卷标A或B。试卷A(打印)用于结业课程考试,试卷B(不打印)用于重修考试。
2、电子版试卷A和试卷B命名要求:以课程名称、班级名称及教师姓名命名,且课程名称不带书名号。试卷A文件夹或试卷B文件夹下只有课程试卷word文件,不单独建立每门课程试卷文件夹。
3、电子版试卷须注明命题教师和审核教师。所有电子版试卷汇总后,下学期初统一送至综合楼132。
4、中期结业考试试卷A于2011年10月28日前送至综合楼132室,17教学周结业课程考试和期末考试试卷A于2011年11月21日前送至综合楼132室。
5、试卷在传递过程中严格保密,一旦发生泄密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及主管教学领导责任。
四、各学院应加强学生的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希望各位同学努力学习,迎接考试。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