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1〕71号
各相关单位:
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修改意见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16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将有关意见填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意见表》(见附件3)。
修改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于10月12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视为无修改意见。
联系电话:4680930-81;邮箱:wzlj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