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4-20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1]32号

各学院、图书馆:

2011年秋季教材现已开始征订,希望各单位充分重视教材的征订工作。征订教材的具体要求请按照《塔里木大学教材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选用的教材应根据教学和学生实际,结合我校学生的特点,考虑教材的针对性、适用性,要与专业、课程设置相一致,充分发挥教材在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教材的选用应由各学院、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集体讨论,提出订购计划,经教研室主任签名,院领导审核批准后,填写教材征订单一式两份(一份学院保存,一份交教材设备科),于201159前,由学院教学秘书送交教务处教材设备科(附电子版)。

望各学院、图书馆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好教材的征订工作,教材的选用(包括配套的实验、实习教材)应符合教学要求,两课教材选用教育部指定推广使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教材征订要求:

1.所有授课教材均请按《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附件)内容认真填写,不能漏填,不要随意更改。

2.与教材配套使用的实验、实习指导,包括自编的实验、实习指导教材等,也要求按表格内容填写。

3.各学院应该认真负责,禁止漏订、多订、错订。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教材征订单报送教务处教材设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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