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1〕2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1年学校“双代会”中进一步的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和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实验教学业务能力的培养,经研究,决定开展塔里木大学教师实验教学大练兵暨第一届塔里木大学实验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练兵(参赛)对象
有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及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管理人员。
二、大练兵(竞赛)程序
(一)实验教学大练兵活动
1、要求各教学单位对所有有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进行随堂听课,活动组织过程和实验教学竞赛的预赛同步进行,各教学单位对大练兵不过关者要求限期整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调离岗位。
2、大练兵活动的评价标准由学院自行制定。
(二)实验教学竞赛
实验教学竞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安排,决赛由学校组织。
1、预赛
(1)预赛时间:2011年4月—7月。
(2)各教学单位要全面检查担任实验教学任务教师的实验教学的整个环节。
(3)各教学单位根据参赛教师的授课时间组织评委随堂听课,集中评议后由评委评分,评议意见要及时向参赛教师反馈。预赛期间无课的教师可由各教学单位另设课堂。
(4)预赛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按实际参赛人数的6%评出预赛优秀者,其中的50%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可计作1人。
2、决赛
(1)决赛时间:2011年9月。
(2)决赛采取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决赛期间无实验课任务的教师可由各教学单位另设课堂。
三、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马春晖
副组长:高疆生
成 员:杨玲、袁守亮、罗正荣、陶大勇、张利莉、叶含春、喻晓玲、安晓平、姚江河、刘建平、王伟
决赛评委由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各教学单位要相应成立大练兵(竞赛)领导小组,并聘请有关教师组成评委会,负责本学院(部)教师参加讲课竞赛的组织、评议工作,评委会成员应不少于5人。
四、大练兵及竞赛要求
1、在大练兵过程中要本着了解和锻炼教师在实验教学中的理论知识应用的讲授能力与操作能力。
2、在学校的决赛中,要求参赛教师提供一份实验介绍,内容包括:实验目的、意义、实验材料、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方法实验流程(每个环节的时间分配)以及实验预期结果等等;并且比赛中将对实验的时间、仪器数量、实验的难易度及实验中必须要出现的结果等提出最低要求。
3、请各教学单位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大练兵(预赛)安排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大练兵(预赛)结束后,请于2011年7月1日前将教学大练兵活动情况总结、预赛总结、参加决赛教师名单、评分表、竞赛情况记录表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4、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执行竞赛办法和程序,并作好竞赛情况记录,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改动竞赛安排;确需改动时请至少提前两天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
五、奖励
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一、二、三等奖从决赛选手中产生,优秀奖从各教学单位上报的预赛优秀者中产生,获奖情况可以作为评选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的重要依据。优秀组织奖主要根据各单位教案检查组织情况、教师参赛情况、评教组织情况、领导到位情况、专家到位情况、竞赛计划执行情况 以及教师培养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奖。学校将对竞赛获奖者和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