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1〕17号
各教学单位:
为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教学工作中,根据《塔里木大学教学质量评选办法》校教字[2000]7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2011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凡在2009-2011学年度内完成两学期教学任
务的教师均可参加推荐评选。
二、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马春晖
副组长:高疆生
成 员:杨玲、袁守亮、刘建平、罗正荣、陶大勇、张利莉、叶含春、喻晓玲、安晓平、姚江河、王伟
评委由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三、评选条件:按照《塔里木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执行。由各教学单位按本单位教师人数的10%推荐候选人名单。
四、评选办法:专家组将通过查阅资料和随堂听课对参赛者给出综合评定。最后,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前两阶段的综合成绩对候选人进行审定,最终确定全校专职教师的5%为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五、候选人要求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的严肃性,请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塔里木大学教学质量评选办法》,的要求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学校将对学院报送的候选人进行二次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将取消资格。
六、报送内容和时间: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1年5月3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和能反映候选人教学质量的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服务----教师下载处下载。
望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使此项工作按期、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