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0〕 72号
各学院、各民族班级:
接自治区汉考办通知,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将于2010年11月28日(星期日)举行,为做好我校考试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部分,笔试时间在2010年11月28日上午10:00——12:00,考试地点在综合教学楼。第二阶段为口语考试,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下午16:00——18:00,考试地点在逸夫教学楼。
2、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提前50分钟进入考场(各考生考场见准考证),严格按指定座位号就坐,并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其它任何证件均无效。
3、考生严守考场纪律,9:45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4、考生须自带2B铅笔、钢笔、橡皮、耳机(接收机),做好考前一切准备工作,学校不负责提供考试用品。
5、考试领导小组:
主 考:高疆生
巡 考:杨玲、袁守亮、肖涛、王旭峰
安全保卫负责人:杨斌、于涛
发射台及听力负责人:冯德华
电路负责人:张伟信
医务负责人:苏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