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12月大学英语等级考试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2-08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09〕81号

各学院、各班级:

接自治区教育厅通知,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定于2009年12月19--20日(星期六—星期日)进行,为顺利组织考试,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英语四级:

2009年12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20

英语六级:

2009年12月19日(星期六)下午15:00——17:20

专科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

2009年12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11:10

二、考试地点:综合教学楼、二号教学楼

三、考生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齐全允许参加考试,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证件者,不允许进入考场。其他证件视为无效证件。

2、四级考生8:30分开始进入考场,六级考生14:45分开始进入考场;专科应用能力考试的考生8:30开始入场。按准考证号、考生座位号对号入座。

3、四级考生、专科应用能力考试的考生9:00之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六级考生15:00之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4、调频接收频率:考试频率为87MHZ,请各位考生自备耳机(接收机)。

5、考生须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不允许相互传借考试用品,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禁止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已经携带者,考前必须关机或编号上交监考人员保管,隐瞒不上交并在考场接听者取消考试资格并以作弊论处。

6、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前退场。四级从9:00正式开始考试,第一次打铃。考试结束后,即11:20打第二遍响铃,监考人员收交试卷,考生不得离开考场;11:20以后,考务工作人员接收并清点考试材料,所有材料清点无误后,打第三遍铃。此时,经监考教师同意,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7、认真学习《CET考生守则》,诚信考试,通过自身努力考出真实水平。

四、考场要求:

接自治区教育厅、党委宣传部、公安厅、国家保密局共同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新教高〔2004〕38号)中的要求,考试期间综合教学楼、二号教学楼作为考点,考试期间,综合教学楼、二号教学楼封闭。除了与考试有关的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外,未经主考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允许进入楼内。

五、考务督查:

根据教育厅新教高[2005]19号、新教高函[2005]1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考试安全、公正、科学、准确、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成立英语四、六级考试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考务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本次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王合理

副主考高疆生

  考:杨玲、袁守亮、韩文灏、肖涛、王旭峰

考务助理:刘 

试卷安全保卫负责人:杨斌、于涛

电路负责人:张伟信

听力负责人:冯德华

医护负责人:苏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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