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09〕79号
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计划及课程教学进度,本次中期结业课程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2月4开始。现将有关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 2009年12月4-6日(星期五—星期日)
上午:10:30—12:30
下午:16:30—18:30
晚上:21:00—23:00
2、本次中期结业课程考试所有考场设在综合教学楼。为了保证本次期末考试公平、公正的进行,采用“座位对号入座”方法进行考试。即监考教师在开考前15分钟随机将考场座位牌发给考生,考生根据考场座位牌号到考场找准自己的座位考试。
3、所有考生都必须持学生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点,找准自己所在考场,等待监考老师发座位牌。无证或证件有缺损者不得进入考场,其它证件视为无效证件。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者,将依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答卷前,将试卷从装订线处折一虚线,答题时不得超过装订线位置,并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记号,否则成绩以“零”分计。
6、监考人员必须在正式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综合教学楼124室)签到,并领取试卷、监考牌、考场情况登记表、考场座位牌等考试材料。考前15分钟监考教师把考生全部请出考场,然后随机发考场座位牌,考生根据考场座位牌号找准自己位置准备考试,监考教师在考试前5分钟分发试卷,试卷不能传递,逐个分发,考生开始答卷时,监考教师必须收回考场座位牌。
附件:
2009-2010(1)期中考试安排.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