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09〕54号
各学院、各班级:
本学期校公共选修课程由2010、2011、2012届本科(包括民族本科)学生选修。有关课程简介,张贴在综合教学楼宣传栏以及教务处网页,供同学们参考。其它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9年9月4日—9月6日(三天)
二、开课时间:2009年9月21日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同学限选两门,必须在网上报名,才能成绩有效。
2、报名仍然采用网上选课形式,选课步骤:登录塔里木大学主页→教务管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选择“学生”→网上选课→全校性选修课。
3、请同学们注意修改、熟记并保密自己的登录密码,如忘记密码或其它原因无法登录,请于选课时间带学生证及时至各学院教务办或行政楼教务科111室查询。
4、选课三天中,如遇停电或者网络问题无法选课,则选课时间延后一天,选课结束后至上课前,请同学们再次登录教务系统查看选课是否成功。
5、本学期公选课特别为少数民族本科同学挑选部分课程以供选报,已于备注栏中注明,建议民族同学选报,如对其他课程感兴趣也可选报。
四、适行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1、校公共任选课由我校在校本科学生入校第三学期开始选报,至少需完成14学分,毕业班学生最后一个学期不参加选课。任选课一般利用晚上及周末时间上课。
2、学生按照教务科每学期下发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不影响必修课的学习为原则,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选报任选课程,如必修课已修过的同名课程或相似内容课程不得再做选修课选报。
3、已选定课程的学生必须于指定地点按时上课,认真完成作业,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确实因生病、实习等原因不能上课,需向授课教师提供有班主任批准签字的请假条,如无故缺课3次或不完成作业3次者,不能取得学分。
4、课程一经选定不能任意退改选,每门公共选修课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提供给授课教师,授课教师不得随意增减选报学生。如确需改选或已过选课时间无法选课,必须在开课前一周内到教务科办理改选、重选。
5、选课人数低于30人的课程原则上不开课,由教务处安排改退选,已选报的学生可以重新选课。
6、公共选修课不及格的学生,教务处不安排补考及重修,于下学期重新选报。
五、本学期公共选修课课程安排见附表。
附件: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任选课课表及课程简介.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