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塔里木大学首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及省级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3-11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0913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25号)和兵团《关于做好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我校将开展首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及兵团教学名师推荐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范围内承担了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组织工作。

校教学名师奖评选以及推荐工作由教务处组织落实。

三、评选基本条件

参选基本条件参照《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一)。原则上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

四、评选步骤与方法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各学院按照《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组织初审推荐,于330日前将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三)报教务处,并于415日前将推荐表等其他材料报送教务处:

1、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6份(见附件二)。

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三);

3、候选人个人支撑材料一式1份(见附件四)。

4、候选人153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一张(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讲课录像摄制工作由教务处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

以上材料均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组,于425前组织召开现场评审会。届时每位候选人需现场进行5~10分钟的PPT汇报,评审专家组根据汇报情况,结合候选人材料,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出校级教学名师奖。再由校级教学名师中遴选出1名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学校于430日前将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材料上报兵团教育局,参加兵团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五、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学名师奖的推荐工作,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组织审议后,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五)的配额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六、教学名师相关评选和推荐事宜以及表格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 系 人:王振磊  孟婷婷            

联系电话:4680930-81  电子信箱:wzljwc@163.com 

附件一: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二: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三: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doc

附件四: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支撑材料目录.doc

附件五: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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