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09〕13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25号)和兵团《关于做好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我校将开展首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及兵团教学名师推荐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范围内承担了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组织工作。
校教学名师奖评选以及推荐工作由教务处组织落实。
三、评选基本条件
参选基本条件参照《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一)。原则上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
四、评选步骤与方法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各学院按照《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组织初审推荐,于3月30日前将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三)报教务处,并于4月15日前将推荐表等其他材料报送教务处:
1、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6份(见附件二)。
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三);
3、候选人个人支撑材料一式1份(见附件四)。
4、候选人15-3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一张(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讲课录像摄制工作由教务处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
以上材料均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组,于4月25前组织召开现场评审会。届时每位候选人需现场进行5~10分钟的PPT汇报,评审专家组根据汇报情况,结合候选人材料,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出校级教学名师奖。再由校级教学名师中遴选出1名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学校于4月30日前将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材料上报兵团教育局,参加兵团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五、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学名师奖的推荐工作,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组织审议后,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五)的配额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六、教学名师相关评选和推荐事宜以及表格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 系 人:王振磊 孟婷婷
联系电话:4680930-81 电子信箱:wzljwc@163.com
附件一:
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二:
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三:
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doc
附件四:
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支撑材料目录.doc
附件五:
塔里木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