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新增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3-07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我区2009年新增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新学位办[2009]4号文件)的要求,新增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须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方能授予学士学位。我校2009年有动植物检疫、应用化学和工商管理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审核标准
1、该专业培养目标明确,教学计划完整,能开出全部课程,其中多数课程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讲授,教学质量有保证;
2、  该专业实验、实习课能基本开齐,并具有一定的质量;
3、  该专业有一定数量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二、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须经本学科专家组讨论通过后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报教务处。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一式三份,可在教务处主页或http://www.xjxwb.com新疆学位网上下载。
2、学院相关管理、考核制度等材料一式一份。
上述申报材料须在3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行政楼115室)
联系电话:4683199
  希望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授权审核申报工作作为促进本学科、专业建设的一次良好机会,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并认真组织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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